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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场规则

 张智 教务处 2019-12-09 浏览量

沈阳农业大学考场规则

一、我校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所有考试必须持本人考试证或学生证,否则一律不允许其参加考试。

二、学生应在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,按监考教师编排座号入坐,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,考试三十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。

三、学生进入考场时除教师指定的工具书和必备的文具外,严禁携带手机、无线耳机、对讲机、电子词典等电子设备,如已携带,必须关机存放于讲台、窗台等监考教师指定地点,如在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,无论何种原因都以违纪作弊处理。不得将书包、书、笔记本、杂志、纸张(包括空白纸)等与考试无关物品放在座位或书桌上,必须存放于指定地点,严禁用自己携带的草稿纸参加考试,考试开始后,发现考生带有涉及考试内容的物品,无论是否抄袭,一律以作弊论处。

四、学生必须在考试开始前在试卷指定区域,写清本人基本信息,如年级、专业、学号、姓名,并接受监考教师检查以及证件核对。因试卷没填写专业、年级、姓名而得不到成绩,由学生本人负责。学生答卷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。

五、学生对试题文字印刷不清之处可以提出询问(学生应先举手征得监考教师同意后),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做任何解释,学生答卷丢题责任自负。

六、学生考试时间内不准离开自己座位,不准向他人借任何物品,因特殊原因需要暂时离开考场时,必须先由监考教师批准,并有监考教师陪同。

七、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,不准有交头接耳、相互暗示、窃看、夹带小抄和其他作弊行为。考试时,若有人要求或强迫为其提供作弊条件,考生必须坚决拒绝,并立即向监考教师报告,否则,不论是否出于自愿为他人提供了作弊条件,均按伙同作弊处理。对违纪、作弊学生的纪律处分按《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细则》处理,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算,不允许参加补考。

八、学生在考场内外要保持肃静,交卷后应立即退出考场,并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,谈论或互对答案,未参加本课程考试的学生不得进入正在考试的考场,如不听监考人员的阻止而闯入考场者,要予以纪律处分。

九、开卷考试,只允许看书、自己的笔记本等有关参考材料,不允许携带复印的笔记本,不准相互研究、抄袭。口试抽签以一次为准,不得要求更换,

十、监考教师一经宣布考试结束,考生必须立即停笔,按监考人员要求交卷,待监考教师收齐试卷清点无误后,方能退出考场。拖延交卷者,监考人员有权将其试卷作废。

十一、学生无故缺考,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算。学生因病或有极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期末考试,必须在考前提出申请,因病缓考应持校医院诊断书,经学院教务员审核,院教学院长同意签字后到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,否则按旷考处理,事假不予批准。缺考、旷考者不允许参加补考。

十二、学生在考场必须绝对服从监考及巡考教师的管理。对不服从监考人员正当管理、对监考人员有言语侮辱或肢体冲撞者,监考人员有权立即停止其考试,宣布试卷作废,上报考务管理部门,学校将按《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细则》从重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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